漏洞評估之漏洞評估的概念二
2018-03-27 19:16:53 | 來源:中培企業IT培訓網
Bishop和Baily在1996年對信息安全漏洞給出了基于狀態空間的定義,認為信息系統是由若干描述實體配置的當前狀態所組成的,系統通過應用程序的狀態轉變來改變系統的狀態, 通過系列授權和非授權的狀態轉變,所有的狀態都可以從給定的初始狀態到達。易受攻擊狀態是指通過授權的狀態轉變,從非授權狀態可以到達的授權狀態,受損狀態是指己完成這種轉變的狀態。攻擊就是指到達受損狀態的狀態轉變過程。從狀態空間角度來講,漏洞就是指區別于所有非受損狀態的容易受攻擊的狀態特征。通常地講,漏洞可以刻畫許多容易受攻擊的狀態。
給定一個系統,安全策略規定了其用戶哪些操作是允許的,哪些操作是不允許的。其形式化的定義為:給定狀態空間S=(M,T),安全策略是狀態對P= (A,D),其中,AcM是系統允許的狀態集合,D=IVI-A是系統不允許的狀態集合。那么基于安全策略的漏洞定義為: 漏洞是一個二元組V= (N,P),其中N是一個非空的條件集合,滿足這些條件可導致違背某食系統x的安全策略P。因此,對應于不同安全策略的違背,就形成了不同類型的漏洞。
由美國lVIITRE公司(一個由美國聯邦政府支持的非盈利性研究機構)喂出了漏洞與披露的標準命名字典( CVE)。CVE對漏洞給出的定義也是基于安全策略的,即:一個錯誤( mistake)如果可以被攻擊者用于違反目標系統的一個合理的安全策略,那么它就是一個漏洞。一個漏洞可以使目標系統(或者目標系統的集合)處于下列危險狀態之一:允許攻擊者以他人身份運行命令;允許攻擊者違反訪問控制策略去訪問數據;允許攻擊者偽裝成另一個實體;允許攻擊者發起拒絕服務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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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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