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行動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從2025年到2027年底,圍繞增加制造業、服務業緊缺技能人才供給,以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為牽引,廣泛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其中,聚焦高精尖產業與急需行業、就業重點群體等開展補貼性培訓3000萬人次以上,促進勞動者技能就業、技能增收、技能樂業。
一、大力開展分行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一)開展先進制造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指導各地面向智能裝備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生物制造、新一代通信技術、深海科技等領域,遴選一批產業發展急需、行業特色鮮明的培訓項目,開展相關職業技能培訓。
(二)開展數字經濟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重點圍繞大數據、具身智能、數據安全等,大力開展數字工程師培育項目和數字技能提升行動,增加數字經濟領域人才有效供給。
(三)開展低空經濟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聚焦產業發展和崗位用工需求,結合實際指導開展低空飛行器研發制造、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飛行操作和服務保障、低空經濟場景應用等領域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培訓,加大低空飛行航空器服務與生產應用技能培訓力度。
(四)開展交通運輸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圍繞公路、水運、鐵路、民航、郵政快遞、運輸服務等領域,聚焦從業人員多和急需緊缺的職業(工種),廣泛開展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技能轉型培訓和安全素質提升培訓。
(五)開展農業農村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大力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鄉村工匠培育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等項目,提升農業農村技能人才技術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素養。
(六)開展生活服務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大力開展相關從業人員就業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等,加強對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等部門要以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考古、公共文化服務、旅游公共服務、資源開發、產業發展等方面為重點,分類推進文化和旅游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二、持續加強重點群體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七)加強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
支持企業通過開展在崗培訓、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職工隊伍,鼓勵自主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支持委托行業龍頭企業或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培訓機構開展培訓。
(八)加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深化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推行工學一體化、學徒制、項目化等培養培訓模式,加強崗位核心技能、關鍵技術實操實訓,提升其就業技能水平。
(九)加強農民工群體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挖掘老齡人力資源潛力,根據大齡、超齡農民工培訓就業意愿,開發適合其就業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三、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質效
(十)激發企業培訓主體作用
鼓勵支持各類企業健全職工培訓制度,自主開展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培訓規模大、效果好的企業,可按規定申報建設企業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
(十一)充分發揮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作用
完善職業院校績效工資分配、培訓教師職稱評審等激勵政策,鼓勵職業院校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并擴大規模。聚焦就業市場急需知識和技能,推動在職業院校開設微專業和職業能力培訓課程。
(十二)推行項目化培訓模式
針對制造業、服務業需求,推出示范性、顯性化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大力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的項目化培訓模式。引導職業院校、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定向、定崗培訓。支持在勞動力輸出輸入地區之間,采取委托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機構共用、成本分擔等跨區域合作模式。
(十三)規范培訓內容加強質量評估
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模塊化和微型化,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靈活性。
四、高質量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
(十四)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
嚴格職業技能等級社會評價機構遴選條件,精簡數量優化結構,培育權威的行業性社會評價機構,支持其完善組織體系建設,不斷提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權威性、流通性和認可度。
(十五)加強技能評價標準化體系化建設
持續發布新職業,動態調整職業分類。
(十六)以技能提升促進薪酬待遇提高
各地區要加快落實“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政策,加大高級工以上評聘力度和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