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原代碼清單 要給出所產生的本模塊(或本組模塊)的第一份無語法錯的源代碼清單以及已通過全部測試的當前有效的源代碼清單。 6.測試說明 說明直接要經過本模塊(或本組模塊)的每一項測試,包括這些測試各自的標識符和編號、進行這些測試的目的、所用的配置和輸入、預期的輸出及實際的輸出。 7.復審的結論 把實際測試的結果,同軟件需求說明書、系統設計說明書、程序設計說明書中規定的要求進行比較和給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