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發布了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陳述和申辯。
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意見
滬職考〔2025〕22號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相關條款規定,現將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已認定的違紀違規考生信息和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認可違紀違規事實和處理意見。聯系電話:021-96999001。對評卷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
陳述申辯期滿,違紀違規行為和處理意見經復核無誤的,將按照考生在考試報名時登記的通訊地址郵寄送達《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因通訊地址信息變更、錯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無法送達的,本公告視為送達。如對處理決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25年6月10日
違紀違規信息及處理意見請通過原文查看,原文鏈接:https://rsj.sh.gov.cn/twjcl_17831/20250610/t0035_1433068.html